关于在基层社区建立“空巢”家庭老人帮扶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01
关于在基层社区建立“空巢”家庭老人
帮扶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帮扶“空巢”家庭老人工作的意见》(京老发[2002]4号)精神,加大基层社区“空巢”家庭老人帮扶工作的力度,使各项“空巢”帮扶措施在基层社区得到全面落实,提高“空巢”帮扶工作水平,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首都的三个文明建设,现提出在基层社区建立安全服务、医疗服务、生活服务、温情服务“四网合一”的“空巢”帮扶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
一、服务对象
本市的“空巢”家庭老人,均属帮扶服务对象。但重点是其中的独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及80岁以上高龄的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
(一)安全服务
1.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救助呼叫服务系统,满足“空巢”老人的应急救助需求。
2.定期和根据季节变化,对火、电、天然气(液化气)及防涝、避暑、防煤气中毒等进行安全检查,保障“空巢”家庭老人的生活安全。
3.社区警务工作站为“空巢”老人提供人身和家庭财产保护,保障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4.建立电话联系和见面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日常生活安全情况。
(二)医疗服务
1.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掌握辖区“空巢”老人的健康信息。
2. 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对需重点关注的“空巢”老人的定期联系、医疗服务制度,使“空巢”老人的疾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护理。
3.定期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
4.普及健康保健知识教育和定期开展体检,做好疾病预防服务工作。
(三)生活服务
1.根据老人的需求,开展家政服务工作,为“空巢”老人解决日常生活照料困难。
2.整合社区资源,建立辖区单位服务网络,为“空巢”家庭老人提供各种日常生活服务。
3.逐步设立“空巢”家庭老人帮扶工作专管员,了解并及时反馈老人的需求并提供适当服务。
4.建立“空巢”家庭老人帮扶工作制度,组织楼门组长和社区志愿者、低龄健康老人、青少年等开展经常性的服务。
5.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服务工作机制,保障老年人获得长期有效的服务。
(四)温情服务
1.签订居委会与空巢老人子女、空巢老人子女与老人双层协议,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定期探望父母,陪老人过节,提供精神慰藉。
2.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定期开展各种“亲情陪伴”和走访慰问活动,消除“空巢”老人的孤独寂寞情绪。
3.组织空巢家庭老人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根据老人爱好开展科普知识学习,动员老人参与社会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4.开展陪聊、陪读、陪生活、祝寿、过生日等活动,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三、实施办法
(一)安全服务
1. 与当地120、999等急救部门协商、合作,建立完善应急救助呼叫服务系统,为有需求的“空巢”老人安装应急救助呼叫器,对特困“空巢”老人在安装费用上给于减免,建立空巢老人遇有急病能够得到方便、快捷、周到、科学的应急救助通道。保证“空巢”老人一按键,就能提供及时医疗急救服务。
2.动员家庭要积极为“空巢”家庭老人安装电话。
3.社区警务工作站要与空巢老人建立安全联系制度,定期走访了解老人安全情况,并纳入社区安全监测网。对危及老年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报警和求助迅速反应,及时处理。
4.子女至少1-2天同父母通电话一次,居住市区的子女每1-2周探望父母一次;社区干部对重点关注的“空巢”老人每3天一次电话联系,每月走访两次;一助一、一帮一、邻里对子户每天与老人有一次见面或联系,随时掌握“空巢”老人的最新信息,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
5.做好老人思想工作,在他们因故外出1天以上时,主动与社区居委会打招呼。
6.组织人员,定期对空巢老人家庭安全进行检查。每季不少于开展一次“空巢”家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天然气(液化气)、火、电、电器等安全使用情况。冬季重点检查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夏季重点检查防涝、避暑措施等。帮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教会老人遇险逃生自救办法。
7.向老人发放安全提示卡,提示他们做好日常生活的各种注意事项,自觉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二)医疗服务
1.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体检、询问等不同形式和办法,获得老人健康信息,对“空巢”老人100%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老人健康情况、区分不同患病类别和类型,进行动态管理,并对重点人进行疾病监测。做到“四清楚”即:基本情况清楚;疾病情况清楚;医疗需求清楚;服务措施清楚。
2.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空巢”老人设立家庭病床,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采取电话或上门询问等形式,每半月至少一次对需重点关注的“空巢”老人,了解健康和医疗需求情况,并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3.以社区医疗人员组成医疗服务队,每月开展一次进“空巢”家庭医疗巡诊活动;对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80岁以上高龄的“空巢”老人,提供送医、送药服务。
4. 同附近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合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老年人体检,体检费用要对老年人适当优惠;
5、每季组织一次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季节进行多发病的防治知识讲座,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发放健康宣传材料,举办各种健康活动等。抵制在社区内进行的各种非法行医、传播不健康知识和推销假冒伪劣医药保健品的活动。
(三)生活服务
1.把“空巢”老人纳入社区96156服务热线服务范围,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之一,了解掌握“空巢”老人需求和情况,保持经常联系与沟通,提供热情、满意、周到服务。
2.协调家政服务公司或建立家政服务网点,为有需求的“空巢”老人提供小时工、保姆、陪医、陪购物等服务。
3.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情况,逐步在街道或社区设立帮扶工作专管员,动员4050下岗职工、社区低保对象担任专管员,做到1-2天到重点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反馈老人需求,掌握老人情况,协助基层社区做好“空巢”家庭老人的日常生活服务工作。
4.建立社区党员、积极分子、低龄老人、青少年等志愿者或义工队伍,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和义工队伍的作用,积极对有特殊困难的“空巢”家庭老人实行包户或“一帮一”、“一助一”服务。
5.协调组织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部队、学校以及理发店、饭馆、浴池、粮店、超市、药店、银行、邮局等生活服务网点,通过签订协议方式,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购物、理发、洗澡、洗衣、邮寄、代办发放工资等便捷的日常服务。
6.探索帮扶工作市场化或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行合理收费。做到志愿者、义工与专(兼)人员相结合、居委会干部包人包户与邻里互助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辖区单位与辖区服务网点相结合的长效帮扶机制,保证“空巢”家庭老人得到长期有效的帮扶。
(四)温情服务
1.居委会要与空巢老人子女签订协议书,积极引导、鼓励“空巢”老人子女与老人签订赡养协议书,督促居住本市的子女常回家看望父母,与父母团聚,给老人做一些家务,陪老人聊天,重大节日陪伴父母过节。
2.在重要节日,对独居老人,孤寡老人,子女长时间不能看望的老人及有特殊困难的空巢老人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亲情陪伴活动,并进行逐户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
3.组织社区干部、青少年学生、退休党员及广大低龄健康老年人志愿者到空巢老人家中开展陪聊、陪读、陪生活、祝寿、过生日等活动。有条件的可建立聊天室、聊天站和温情服务热线,让老人了解经济、社会、形式发展状况,了解老年人心声,加强感情交流和沟通,消除空巢老人孤独寂寞感。
4.动员组织“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各种文体活动队,参与社区的各种文体活动,锻炼身体,娱乐身心,陶冶情操,融入社会。定期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及广大老人喜好的知识学习。
5.启发空巢老人认识自身价值并发挥作用,组织空巢老人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目前,北京市“空巢”老人家庭约有45万户,占全市老年人家庭总数的38%。其中独居老人约占1/3;80岁以上的约占5.8%。由于年高、疾病、孤独等原因,他们的生命不安全因素在增加,生活的不方便程度在加强,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感在加剧,建立“四网合一”帮扶服务网络旨在使这些老人平安、愉快地安度晚年,这是适应人口老龄化,人口结构变化的需要;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需要;也是促进家庭和睦、创建和谐社区和首都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老龄工作重要内容,调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要根据城区、农村和空巢老人集中的部委大院或分散的偏远山区等不同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计划,不断完善本地的四个服务网络建设,督促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
(二)广泛参与,注重效果。“空巢”家庭老人帮扶工作,要以老人为本,政府牵头,依托社区,子女亲属、社会广泛参与,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子女为主和社会帮扶结合。要明确家庭是联系、照顾老人,确保老人生活安全、方便、温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帮扶活动。二是普遍关心和重点关爱相结合。要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在普遍关心的基础上,重点关心确有困难的空巢老年人家庭。三是有形结对和无形结对相结合。结对不拘形式,可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方式,但要尊重老人及其家属的意愿。对不愿意结对者,可采取无形结对方式,给予必要的关心。四是结对服务和助老服务相结合。通过结对服务,了解“空巢”家庭老人的需求,按照有关政策,通过相关渠道,及时提供服务。要注意实际效果,使需要帮扶的空巢老人都能得到满意的帮扶服务,提高空巢老人生命生活质量。
(三)实行“空巢”家庭老人和社区帮扶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要将“空巢”老人家庭情况、子女联系方式、身体状况、服务需求以及社区助老服务人员、助老单位、志愿者等信息资料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配助老资源。
(四)建立长效的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社区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组建一支规范的“空巢”家庭老人生活服务队伍,根据“空巢”家庭老人的实际需要,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子等方式提供针对性服务。要完善各种服务制度,以制度来确保各项帮扶工作的落实。要根据“空巢”老人的需求,探索市场化或准市场化运作方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建立评估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长效的帮扶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要注重发现和培育“空巢”老人帮扶工作的典型,利用信息、简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子女孝敬老人、社会各界对“空巢”老人热情帮助的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空巢”老人和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