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资助山区村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01
各区县民政局、农委、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工程,参照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即“星光计划”)建设的做法,决定实施“山区星光计划”。即:以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部分山区村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以改善山村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逐步完善我市农村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体系,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支持,为老年人医疗保健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提供场所,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和服务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二、“山区星光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山区、服务农民、服务山区老人、帮扶贫困。
(二)从山区实际和老人需求出发。
(三)新建、扩建、翻建、改建实事求是。
(四)设施方便适用、节约实用、坚固耐用。
(五)设施建设与设计规划、环境改造结合。
(六)市级资助资金与区县自筹资金结合。
三、资助的范围、对象和审批程序
范围是本市门头沟、房山、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七个区县。
对象经市农委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均纯收入较低、常住老年人较多、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集体经济薄弱山区行政村。
(二)没有活动设施,或活动设施面积不足200平方米以及活动设施是危房的山区行政村。
(三)村领导集体团结稳定,有服务管理能力。
凡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区县民政局(老龄办)审核。区县民政局(老龄办)审核并经区县农委认定后,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四、建设的标准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文化活动、医疗保健、学习教育、综合服务等功能。
(二)设施集中建设,选址便于老年人参与,并符合农村建设相关标准。
(三)有与功能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和器材。
(四)室外悬挂统一标识。
五、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每个符合条件的山区行政村建设经费1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区县或乡镇自筹解决。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拨付方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区县所报行政村名单经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批后,10日内将资助金的50%分别拨付到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账户;
第二阶段:工程主体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再下拨30%资助金;
第三阶段:经联合检查组验收确认,已经达到起用标准后,再拨付资助金20%的尾款。
已经拨付到区县民政局(老龄办)账户的资助金,应在资金到账后10日下拨各项目单位,以保障项目实施。
六、组织领导
由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山区星光计划”领导小组。
设施建设期间,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民政局办公室、社会福利管理处、基层政权建设处、救灾救济处、计划财务处,市农委山区建设办公室,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综合计划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采取共同研究、分组督办、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组织方式开展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山区星光计划”,是深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实际行动,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的实际步骤。此项工作已经列入了市政府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山区星光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市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建设整体规划,要积极争取建设、规划、文委、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保证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市级资助资金10万元,不足部分区县、乡镇自筹。市资助的资金各区县要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区县政府要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和投入,认真落实好区县自筹资金。要采取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资助。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不得挪作它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这次为山区村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有利时机,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等环节,要留有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在土地使用、土地测量、市政建设维护管理及用水、用电、煤气使用、污水处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救护、电信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认真执行环保、节能等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推动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严格标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山区星光计划”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根据“山区星光计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区县要加强对农村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资助对象和建设的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拟定三年建设规划,以及年度任务指标和资助办法。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和区县要对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工程进度及管理机制等进行跟踪、监督和验收,并将工程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切实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监督、有检查、有验收,确保“山区星光计划”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