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
作者:许广信 来源:东营市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0-07-28
8月1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东政办字〔2009〕7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该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条件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规模在50张床位以上,每床位房间内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实际入住率达到75%以上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居住、餐饮、卫生、护理、医疗等基本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持有老年护理、家政服务、营养保健、医疗卫生等相关职业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服务人员不少于实际入住老人数的15%;入住老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当年度没有被投诉、没有发生护理事故、没有与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发生严重纠纷。
《通知》指出,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补资金;对投资规模较大,规模达到100张床位以上的,入住率达到80%以上的,在给予一次性开办奖补的基础上,在给予一次性扩建奖补5万元。设立在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的养老服务机构,所需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其他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区按照1:1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