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上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01-10
日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上虞市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该市是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县(市)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抢抓新机遇、争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工作要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城乡覆盖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12年,基本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全覆盖,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市级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并通过新建、改建,改善、提升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乡镇(街道)敬老院向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拓展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制度。到2012年,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有设施更完善、功能更健全、管理更规范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星光老年之家”,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12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基本全覆盖。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放宽养老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通过审批优先、税费优惠、政府资金补助等扶持措施,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到2012年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力争达到50%。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措施。扶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人员专职配备;扶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乡镇(街道)敬老院通过扩展服务功能、改善软硬件条件等,提升、改造成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经验收达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给予补助;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机制,对养老服务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开展评审,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发展养老服务工作队伍,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组织工作,鼓励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资格认证,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义工服务新途径,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养老服务活动。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渠道。加强领导,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加强整合,要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出发,把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辖区资源,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加强探索,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需求增长,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在形式、内容、制度各个方面确保养老服务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