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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武汉通)办理须知》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老龄委 发布日期:2011-09-14


各区老龄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老龄工作部门:

 

  2008年7月,我市开始办理具有免费乘车功能的《武汉老年人优待证》IC卡。2009年7月,具有免费乘车功能的《武汉老年人优待证》IC卡 全面升级更换为《武汉老年人优待证》CPU卡(即武汉通)。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市老年证办证制度更加健全、办证流程更加顺畅、办证工作更加成熟, 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老年证办证工作上了新台阶,并继续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有42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 办理了老年证并享受了包括免费乘车在内的各项敬老优待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全市每年会有以数万计的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老年证办证工作,确保市、区两级老龄工作部门长期做好老年证办证工作,市老龄办近期研究制定了《<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武汉通)办理须知》(以下简称《须知》)。现将《须知》予以印发,请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武汉通)办理须知》是一项管长远、管方向的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原则上今后不会再作大的变动。该 《须知》既是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做好老龄工作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又是让社会各界特别是让广大老年人应当知晓和了解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开 办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区老龄办要采取得力措施,如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转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区、街、社区三级老龄专干学习领会,特别是各老年证办证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积极宣传。

  各区老龄工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该《须知》中的相关内容编印成册,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老年人中进行广泛宣传。各级老龄办、各老年证办证 点、各街道、各社区要将《须知》的重点内容上墙宣传,要把宣传《须知》作为老龄工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并纳入老龄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武汉通)办理须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3月1日起,全面规范武汉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

  一、武汉老年人优待证简介

  《武汉老年人优待证》(武汉通)(以下简称“老年证”),是以武汉市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专门用于特定老年人享受敬老优待政策的证件。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市现行的老年证分为两种,由老年人自愿申办:

  (一)60岁至65岁以下老年人使用的老年证(以下简称“60岁证”)。

  该证享受除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船之外的敬老优待政策,无需保险,无需年审。该证由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制作,办证工本费10元。

  (二)65岁以上老年人使用的老年证(以下简称“65岁证”)。

  1、该证具有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船的功能,并可享受其他相应敬老优待政策。

  2、首次办理需费用35元,其中,15元为办证工本费,20元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

  3、免费乘车功能(730次/年)有效使用期为一年。以发证日期的月份为准,需每年一次按月年审。

  4、该证内置电子钱包,可储值进行小额快速消费。如乘坐武汉市轨道交通可享受半价优惠,在中百仓储、天河影院、天成药店、邮政报刊、机场高速、有线电视等领域可享受刷卡消费优惠。今后还将视情况逐步增加持证老年人的优待范围和幅度。

  5、该证为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制作的CPU卡,属于非租用版、记名个性化卡,具有不退卡、可挂失(遗失补办)、解挂、换卡、年审、定额计次消费的特性。

  二、老年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一)老年证办理的六项基本原则:“办证到市,设点办理,提前申办,允许跨区,允许代办,承诺兑现领证时间。”

  1、办证到市——老年证办证工作由市老龄办统筹办理。各街道、社区不承担老年证办证的具体工作。

  2、设点办理——在全市各区设立办证点,常态化专门办理老年证,包括新办、补办、旧版乘车IC卡更换武汉通、年审、错卡更正及咨询等。其中,中心城区每区设2个办证点,远城区及各开发区各设1个办证点。

  3、提前申办——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年满办证周岁的前3个月提前申办。已满办证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随时申办。

  4、允许跨区——为方便老年人办证,允许跨区办理老年证,包括新证办理、遗失补办、年审、咨询等。老年人可在全市的老年证办证点中自愿就近选择办证点办理,在哪里办证就在哪里领证。

  5、允许代办——为方便老年人,允许老年人委托子女、亲友或社区等相关单位代办老年证办证的相关事项。代办人须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6、承诺兑现领证时间——实现老年证办证工作的又好又快和全面提速。从老年人申报到领证,老年证新证办理和旧版IC卡换证时间为2个月左右,确保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在年满办证周岁的当月领证使用;遗失补办在1个月以内;年审办理即办即领。

  (二)首次办理老年证的基本规定

  1、60岁证:

  (1)凡年满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老年人或委托代办人均可到全市任一办证点自愿申办。

  (2)申办时需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③10元办证费。

  (3)填写《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

  (4)自申请办理当日起计,下下月10日凭《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第二联:个人回执联)到申办的办证点领取老年证。

  2、65岁证:

  (1)凡年满65周岁及以上,具有“有效身份证件”的老年人或委托代办人均可到全市任一办证点自愿申办。

  (2)申办时需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③35元办证费(其中15元为制证工本费;20元为本年度的保险费)。

  (3)填写《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

  (4)自申请办理当日起计,下下月10日凭《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第二联:个人回执联)到申办的办证点领取老年证。

  3、“有效身份证件”是指:

  (1)武汉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

  (2)非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还须同时出示《武汉市居住证》或在汉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在此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3)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出示军官证、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三)老年证年审基本规定

  1、60岁证不需要年审,65岁证需要年审。年审时对该证的使用有效时间与使用次数进行修改,方可继续使用。

  2、65岁证实行“按月年审”的方法。以老年证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年审时间为发证日期的次年同月。

  (1)不得提前年审。例如某老年证发证日期为2009年8月,则该证年审时间为2010年8月,以后每年年审时间均为8月份,不得提前年审。

  (2)允许推迟年审。凡推迟年审的,仍按老年证上的发证日期计算使用有效期(1年)。如上例老年证因故推迟到9月或10月或更晚年审,则该老年证免费乘车的有效期仍然为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3、年审时,由持证者本人或代办人持老年证到全市任一办证点办理年审。

  4、办证工作人员对老年证审核无误并收取下一年度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后,现场对老年证进行下一年度730次免费乘车的乘次充值。约数秒钟充值成功后,老年证即可使用。

  (四)老年证补办基本规定

  1、因老年证不慎遗失,可由持证者或代办人到全市任一办证点申请补办。

  2、申请补办时,持证者或代办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武汉老年人优待证补办登记表》;遗失补办65岁证收取工本费15元,60岁证收取工本费10元。

  3、自申请补办当日起计,下月同日凭《武汉老年人优待证补办登记表》(第二联:个人回执联)到申办的办证点领取补办老年证。

  4、在制作补办卡的同时,将通过技术手段对遗失卡作锁死和作废处理,确保遗失卡不再能够继续使用。

  5、补办老年证与已遗失老年证上的信息将完全一致,即发卡日期和使用期限不变,电子钱包中的余额不变,免费乘车的剩余乘次不变。

  6、老年证补办期间,老年人因没有老年证而无法享受免费乘车的优待。因此,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老年证,避免因老年证遗失而带来的出行不便。

  (五)旧版乘车IC卡更换65岁证的基本规定

  1、凡持有2009年7月以前旧版《武汉老年人优待证》IC卡的,可免收工本费更换为65岁证。

  2、申请更换时,持证者或代办人须提交①乘车IC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③ 下一年度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

  3、填写《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

  4、自申请更换当日起计,下下月10日凭《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登记表》(第二联:个人回执联)到申办的办证点领取老年证。

  三、关于收取老年证20元保险费的依据

  (一)总体要求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该《决定》2007年5月15日颁发,其中第九条规定:“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需办理意外伤害险”。

  (二)首次办理老年证时收取保险费的规定

  市老龄办、市交委《关于武汉市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手续的规定》(武老委办[2008]12号)。该《规定》于2008年7月1日执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办理老年人乘车IC卡需“按规定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人。”

  (三)老年证年审时缴纳保险费的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年审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0]101号)。该通知中明确:“凡使用老年证达到一年或以上的老年人,需办理老年证年审及充值手续”,“收取下一年度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

  (四)关于保险费收费主体

  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的收费主体是市公交集团公司,武汉市老龄办各办证点只是义务代收且分文不留,定期全额转付给市公交集团统一集体投保。

  四、有关附件

  (一)全市各区老年证办证点地址、电话(附件1)

  (二)老年证办证收费一览表(附件2)

  (三)武汉市不同年龄段老年人享受优待项目(附件3)

  (四)老年证乘坐公交车船范围(附件4)

  (五)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单(附件5)

  (六)武汉通客户服务(售卡、充值及其他业务)网点(附件6)





  附件1:

  全市各区老年证办证点地址、电话

  

  办证点
名称

  办证点详细地址

  办公电话

  1

  江岸区
办证点(1)

  江岸区解放大道二七北路75附16号新村街社区服务中心

  82295335

  2

  江岸区
办证点(2)

  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9号解放社区院内

  82410933

  3

  江汉区
办证点(1)

  江汉区黄孝北路和风里附5号北湖正街社区办公室

  85734524

  4

  江汉区
办证点(2)

  江汉区汉口中山公园鸽子亭边华润健康

  85560246

  5

  硚口区
办证点(1)

  硚口区武胜西街1号硚口区房地产局一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83789892

  6

  硚口区
办证点(2)

  硚口区古田四路紫薇花园步行街8栋9附40号(麦德龙超市大门对面)

  83310573

  7、8

  汉阳区
办证点(1)(2)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84885615

  9

  武昌区
办证点(1)

  武昌区黄鹤楼道附1号区老龄办一楼

  88876140

  10

  武昌区
办证点(2)

  武昌区临江大道附59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88922052

  11

  青山区
办证点(1)

  青山区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86848209

  12

  青山区
办证点(2)

  青山区建设八路6附3号(与红钢城二街交汇处)

  68865279

  13

  洪山区
办证点(1)

  洪山区雄楚大街193号区民政局一楼

  87677250

  14

  洪山区
办证点(2)

  洪山区文字路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87678567

  15

  蔡甸区
办证点

  蔡甸区蔡甸街蔡甸大道22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69603937

  16

  江夏区
办证点

  江夏区纸坊中兴街老年活动中心二楼

  87953051

  17

  东西湖区办证点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祁路17号区老年大学三楼东

  83210053

  18

  汉南区
办证点

  汉南区纱帽正街81号区老龄办一楼

  84855396

  19

  黄陂区
办证点

  黄陂区城关黄陂大道40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61003183

  20

  新洲区
办证点

  新洲区邾城街衡洲大道65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86921872

  2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办证点

  武昌珞喻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发局505室

  678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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