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政策法规 --> 阅读

“十二五”末西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将惠及116万人

 来源:中国西藏网 发布日期:2011-11-14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使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五保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据悉,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惠及西藏的大部分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缩小城乡差距。

  西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类型。60岁以上的老人无需个人缴费,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集体补贴、其他社会组织资助以及利息等部分组成。参保人员为16岁至59岁的适龄人群。预计到“十二五”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53万人。

  家住拉萨市夺底乡的老人才木卓嘎,今年67岁,她从去年开始领基础养老金,现在每年可以领到502块钱,她告诉记者说:“现在国家的政策非常好,对我们老人来讲,我们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心里很高兴。”

  夺底乡的另一位75岁高龄的老人仓决拉姆告诉记者说:“我从去年开始每年可以领到500多块钱的养老金,现在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经历过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她,对现在的生活更加期待,她对记者说:“那时吃不饱,穿不暖,现在党和政府给了我们很多关心,是共产党让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2010年9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区财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实施。该《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该《办法》同时考虑到一部分城镇低收入人群,由于户籍限制不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部分人徘徊在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门之外。据悉,该《办法》将惠及这类群体15.4万人。西藏社保体系将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在未来的五年中,西藏人民的幸福指数将不断攀升。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 第一…
 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十年磨一剑 助…
 上海及长三角军休干部医养融合、智慧养老…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生态康养产业规划服务工…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文艺和体育工作委员会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一行赴…
 第二届老龄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