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率先推行乡村医生养老新政
来源:宁德晚报 发布日期:2013-07-22
“个人月交70多元,交足15年,60岁后可拿近千元退休金,足够我们安享晚年了。”据悉,7月起,蕉城区将每年补助30万元全面推进乡村医生养老新政策,率先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标准,为村医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新政策规定,以各乡镇卫生院为参保单位,乡村医生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标准,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不低于当年度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2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负担8%,卫生部门负担18%。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年限又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应延长缴费至满15年,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无法参保的,卫生部门负担的18%部分,折算为每月养老补助。
据悉,蕉城区现有村医412人,其中45岁以下154人,46岁至60岁189人,60岁以上69人,大专学历3人,中专学历143人。蕉城区村医原本可自愿参加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但是,即便有了新农保,许多老村医仍然无法解决退休后的生活问题。待遇低,养老无保障,导致高学历年轻人不愿进村从医,而从业人员年龄偏高、文化程度低,又制约着乡村卫生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