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离退休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老年报 发布日期:2010-07-28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结合南昌实际,提出了具有操作性和南昌特点的实施意见。在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各项制度方面,要求原则上要达到人均活动面积2至4平方米,并足额提取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其中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学习资料费年人均经费不少于50元;不断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县(区)解困资金每年不少于5万元,市解困资金每年不少于20万元,并随着经济的发展情况有所增加;全市县(区)尚未建立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的要抓紧建立,力争在2012年建成到位;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其所管理的离休干部人数以15-30∶1的比例配备好老干部工作人员。